第94章 :粉红色的裤头

亲爱的,别走 马家秀才 加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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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起聊着聊着,天已经快晌午了。我望了望天,然后向她提出告辞回家。她留我吃饭,我觉得不好意思。

因为我来的时候连一点水果都没有给人家买,又怎么好意思在人家那里吃饭呢。再者,我看得出她留我的时候只是说的客套话吧,就说了推辞的话。

她就对我说:“你既然要走,我就送送你。”她跟着我走了一截路,到了一个路口,我停下来跟她说让她回去。

临走的时候,她又跟我说:“回去以后记住常给我写信。”我说:“好的,好的。”说完,我就步行到石桥,坐上石桥去南阳的车,并在当天赶回了家。

我父亲到第二天下午才回来。回来后,他告诉我和我母亲,他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那父女俩。他说,他先到陆营街上,问哪个地方有姓季的。有人跟他说黄营村。他就找到那个村。

他又打听季远振,有人用手一指。原来他们父女俩住在一个叫沙河的小河边的一个高田埂上。那间破房子原来是生产队的机房,那季远振和老板闹翻以后花了些钱把它买了下来。

那季远振种了几亩地,靠他的房子左边有一大块,其他的都是他在沙河边开的荒。我父亲说,他去的时候,那父女俩对他很亲热,到了晚上感到他可能回不来,就留他在那里住了一晚。

他说他和季远振谈得很投机,还说女孩记得我的名字,并且亲热的称呼他“伯”。这一点真有些让我弄不明白。按他们这样的表现,他们父女俩是愿意我家的。

可是,他们回来后却没有一点反应,也不再去我家一趟。要不是我害怕自己有病而娶了唐河那女孩,要不是我父亲又辛辛苦苦跑去一趟,这件事岂不泡汤了?

假若他们在耽误了若干天后再去我家,而我已经结婚了,不知道他们会作何感想?我想他们大概是没想到有那么多女孩给我来信吧。

但那小兰为何又知道并记得我的名字?我可从来没有告诉过她我叫张建明。

想了想,我终于想明白了。那小兰与她父亲第一次来我家的那天晚上她可是睡在我的床上,可能她看到了我床头上的一大堆书吧。我在那些书上可都签着自己的名字呢。

听我父亲说,关于他们不再来我家这事,他们说按她们那里的规矩如果我们男方答应了婚事,就应该给女方从头到脚买一套衣服。他们认为我们没给女孩买,可能是不愿意吧。

我父亲把父女俩的一切向我谈了以后,我问他我们该怎么办。我父亲说,再过几天,我和你一起再去一趟,谈谈你俩婚姻的事。

又过了几天,父亲让我和他一起坐车到了小兰家。我在临走的时候,没有忘记带上自己的一包书。那是一个绿色的挂包,里面装着一本《红楼梦》,两本《作家谈创作》和一本杂书。

我终于见到了沙河,看到了沙河上的田埂子和那间盖在沙河边上露出田埂有一半的矮小破旧的房子。

那沙河是一条很小的河,中间时常会断流。虽已进入冬季,可我却看到有几个小伙光着屁股在那里洗澡,让人看着浑身起鸡皮疙瘩。可那天小兰不在家。

季远振跟我父亲说,那小兰去她姑姑家了,她姑姑生病了,小兰去伺候她。我父亲就问:“她姑姑是哪里的?”季远振说:“也是你们新野的,她在县城边种菜。”“那是城郊的。”我说。

我这时才知道小兰有个姑姑也嫁到了我们新野。假若将来我和小兰成了夫妻,我们走起来亲戚也很近,我想。

然后,那季远振又领着我们看了看他周围的地,中午和晚上让我和我父亲在他那里吃了饭。我和我父亲这次过来本来是想谈我和小兰婚姻的事,但小兰不在家,这件事只能暂时放一放。

为什么呢?虽然她父亲可以做一些主,但嫁人可是她自己的事,所以她不在家,这件事就不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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